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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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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6]23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充分展示我省职教攻坚成果,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现就加强我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技能大赛工作 技能大赛是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助推器,是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提升和展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把技能大赛作为“一把手工程”,学校校长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实训设备配置,并在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省教育厅将通过与有关省辖市教育局和学校签订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目标责任书等措施,强化责任意识。以参加全国技能大赛契机,与各级技能大赛和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一起,努力形成“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专业全部覆盖,师生全员参与”的大赛局面,切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的相关制度 1.完善技能大赛奖励制度。从2016年起,对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校和选手的资金奖励,在往年奖励金额的基础上翻一番: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中职学校选手,按项目每项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奖励;对获奖选手所在学校,按项目每项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6万元的奖励,用于奖励为技能大赛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购置实验实训设备、改善训练条件。从2016年起,对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所在学校的辅导教师也给予资金奖励:对获一、二、三等奖选手辅导教师,按项目每项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和0.6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于获奖后的下一年度发放到获奖学校。 2.完善优秀学生推荐制度。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学校的选手,经过学校全面考察、省教育厅审核,且符合当年国家有关高中阶段推荐优秀学生政策规定的条件下,可在河南省优秀学生评选工作中推荐为“河南省优秀学生”。 3.建立技能大赛成绩与职教项目挂钩制度。技能大赛成绩是衡量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参考因素,省教育厅将进一步扩大参加技能大赛的结果应用,把中职学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成绩作为重要指标之一,对获奖学校在职教项目申报、认定、审核等政策上予以倾斜,在省级职教专项经费分配中作为重要因素,通过政策激励,切实调动参赛学校的积极性。 4.建立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教师与教学名师、技能名师工作室认定挂钩制度。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两年以上(含两年)所辅导的选手获得一等奖、且本人荣获优秀辅导教师奖者,经过学校及有关部门的全面考察,可直接认定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同一项目获得一等奖2次及以上的学校,直接认定学校申报的相关专业技能名师工作室。 5.建立备战全国技能大赛督导制度。省教育厅将于每年赛前组成专家督导团队,对备赛学校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的重视程度、训练方案、备赛条件、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备赛选手的训练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听取备赛学校对技能大赛工作的有关建议,为改进技能大赛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通过督导,切实加强对技能大赛备赛学校强化训练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对我省技能大赛备赛工作的指导作用,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建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集训基地 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国赛基地,是加强技能大赛工作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决定命名河南信息工程学校、洛阳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10所职业院校为首批“河南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比赛集训基地”(以下简称“国赛基地”,名单见附件2)。“国赛基地”承担我省中职学校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集训任务,省教育厅每年将分别与“国赛基地”的校(院)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国赛基地”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各“国赛基地”要牵头负责一个或两个专业的全省中职选手集训工作,牵头联系与集训专业相关的行指委并及时获取大赛相关信息,牵头研究国家大赛的项目设置、竞赛规程、竞赛命题以及评分标准等,并带队参加全国大赛。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大对“国赛基地”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其开展竞赛能力建设,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基地的训练水平。 四、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对提高竞赛水平的作用 参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工作,要通过合作企业掌握最新产业生产技术和行业发展趋势;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技能大赛中的作用,积极引进企业最新设备,支持服务技能大赛的备赛工作;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通过企业邀请技术专家、教学专家等到校指导、培训选手和教师,将教师和选手送到相关企业学习新技术,提高技能操作水平,积累参赛经验。对在技能大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省教育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切实加大对参加全国技能大赛的经费投入 经费投入是开展技能大赛的根本保证,也是重视技能大赛工作的具体体现。省教育厅将逐步增加国赛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国赛基地软硬件建设、选拔赛的举办、集训和表彰奖励等。各地、各学校都要设立参加全国技能大赛专项经费,要把大赛获奖情况作为经费预算的重要因素之一,切实保障技能大赛工作的需要。各省辖市要参照省教育厅的奖励标准,安排配套专项资金,加大奖励力度。 六、切实加强对技能大赛工作的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技能大赛的领导、统筹、指导和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技能大赛的日常工作。各地、各学校都要抓紧成立或调整、充实相应的技能大赛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技能大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016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