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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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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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业务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水平,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并加强管理。

教务处应设立一个同志专门负责教师的业务立卷,归档工作,对教师业务活动材料做到及时,准确填写,并且安全妥善保存, 遗失和漏档,完善借阅手续。

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

  1. 教师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出勤记录)。

  2. 教师历年任课情况和完成工作量情况。

  3. 教师年度考核及经验总结。

  4. 教师历年任课学科的教学进度表和试卷分析。

  5. 教师的教学成果。

  6. 教师的科研成果(包括教改)及学术活动。

  7. 专业课教师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8. 教师本人校内外编写的教学材料。

  9. 教师历年工作总结或教学专题论文。

  10. 教师的奖惩情况。

  11. 教室自修、进修情况。

  12. 教师有责任和义务主动协助教务处收集、整理、登记和提供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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