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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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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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开展学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认定办法如下:一、    课程学分认定 1、各任课教师根据本科目教学过程,整理出学生相应的学习材料,如出勤、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然后依据相数据换算出该生相应学分。   2、任课教师将相关材料及学生学分上报教研组组长,审查签字后转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相关资料存档,并组织公示。   二、各种奖励学分认定1.被认定学生提供

依据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开展学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特制定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制认定办法如下:

一、    课程学分认定

 1、各任课教师根据本科目教学过程,整理出学生相应的学习材料,如出勤、平时成绩、期末成绩,然后依据相数据换算出该生相应学分。

   2、任课教师将相关材料及学生学分上报教研组组长,审查签字后转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相关资料存档,并组织公示。

   二、各种奖励学分认定

1.被认定学生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以班为单位汇总到各班主任处。

2.各班主任依据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换算成学分,并上报政教处干事审核,政教处签字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公示。

三、社会实践

1.社会实践项目分类

1)   校内社会实践(班主任及相关处室负责,学分汇总统计班主任为第一负责人)

2)   校外社会实践(班主任、相关处室、校外社会实践单位负责,学分汇总统计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   校外短期实习(带队教师、相关处室、顶岗实习单位认定,带队教师结合相关处室、顶岗实习单位换算相应学分并上报教务处)

4)   第三年顶岗实习(班主任、就业处及相关顶岗实习单位负责,学分汇总统计就业处为第一责任处室)

四、学分审核认定

1.教务处收集各相关责任人、处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学分等。

2.学校学分认定工作组审核、确认、负责人签字。

五、学分公示

1.教务处负责公示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的学生学分统计表。

2.依据先关规定教务处对学年学分未达标者提出预警。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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