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 时间:202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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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公告》相关要求及规定程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郑州市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2017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筹建合作院校。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重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确保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名称 |
学历学位 |
年龄 |
人数 |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 |
中专政治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 |
25 |
中专体育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 |
6 |
中专电气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 |
2 |
中专物流管理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 |
1 |
中专汽车工程教师 |
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1 |
0 |
四、领导小组
(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组织实施、招聘纪律与监督等工作。
组 长:李京辉
副组长:于蓉 李向伟 史秀丽 高勤华 郭宝生 焦火锡
成 员:杨燕敏 席明闰 王通 张丽君 辛云昌 苗畬 吴廷鑫 李喜英 周乐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组织实施、录取聘用上报等工作。
组 长:李向伟
成 员:杨燕敏 席明闰
考官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选聘组成,并将考官名单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工作小组备案
(二)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全过程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组 长:史秀丽
成 员:王通
五、引进人才范围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报考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二)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吉林大学等部属39所重点建设高校2023年应届或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经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六、资格和基本条件
依据《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公告》相关要求进行。
七、引进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根据市人社局、教育局相关方案进行。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
1.网上报名根据《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高端人才公告》相关要求及规定程序进行。
2.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资格和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情况,以电话等形式告知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
3.根据实际情况及市教育局相关安排,到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4.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5.考生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1.学校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其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27日上午(8:30-11:30)
现场资格确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145号学校一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中直接打印的《郑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引进优秀毕业生登记表》3份。(本人手写签名,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四)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
2.现场资格确认后由学校通知应试者本人考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分为答辩和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答辩与教学技能测试(讲课)同时进行,答辩6分钟,教学技能测试10分钟。答辩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讲课形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在当日考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4.考试总成绩
应试者的考试总成绩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50%+教学技能测试(讲课)成绩×50%。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可提前到学校跟岗见习。
(六)体检、考察
1.体检由学校负责组织安排,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学校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市教育局报到,学校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入编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九、 监督检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对学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与举报邮箱,举报电话:0371--67639872,并依法依规受理信访举报投诉,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局网站,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二)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方案经郑州市教育局审核、郑州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实施。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