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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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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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对学分制工作非常重视,抱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学校学分制领导小组提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着力提高学分制管理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并建立一套对学生评价着实有效的体系;另一方面,让广大学生认识到学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公示制度如下:一、学分采取年度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三十天内,学分制领导小组委托教务处将上期学生学分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不含星期天和节假日)二、公示期间,教师或学生如有异议,在公

学校对学分制工作非常重视,抱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学校学分制领导小组提出“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着力提高学分制管理在教育教学中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合理性,并建立一套对学生评价着实有效的体系;另一方面,让广大学生认识到学分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学生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郑州市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学分公示制度如下:

一、学分采取年度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后三十天内,学分制领导小组委托教务处将上期学生学分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不含星期天和节假日)

二、公示期间,教师或学生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向教务处提出异议。

三、学分非经学校学分制领导小组同意,任何人无权改动。

四、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汇总公示期间出现的问题,报学分制领导小组处理,并在三日内向相关教师和学生做好解答。

 

201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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